您好,罗汉果是我国卫生部首批公布的“药食同源”性食材,是即可以作药材用,也可以当做食物使用的优秀食材,也是我国特有的葫芦科多年生藤本植物,因此,作为食品,罗汉果是可以长期服用的。
但是,做为药用的罗汉果,不宜多吃。
药用的罗汉果,多是用柴火熏烤的罗汉果干果产品,俗称“柴火果”,常出现在各大药店中。虽然功效齐全,但是,“柴火果”所保留的营养物质只相当于罗汉果鲜果的35%左右,且果壳的活性已在高温高热中丧失,且食用时易上火,常作中药配剂,是不宜多吃的。而作为食用性的罗汉果干果,即恒定低温脱水“结晶果”是可以放心食用的,无论是炖、煮、泡、浸,均可安心食用。